网上录取工作程序
1. 各高校招生负责人使用省招生办公室发放的网上录取用户帐号及登录密码进入网上录取系统。
2. 根据生源情况及时调整高校的各科类计划和专业计划。凡线上生源超出原招生计划,且确需增加计划总数的高校,或需进行科类间计划调整的高校,需在管理系统提交计划调整申请和上传盖有高校公章的计划调整公函。
3. 各高校阅档初定拟录考生名单后,认真对拟录考生提交的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证明、体检表、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士兵退役证、立功证书、技能大赛获奖证明等报名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对考生的录取资格严格把关,确定的拟录取或拟退档名单直接提交给省招生办公室审核。
4. 对高校提交的拟录取和拟退档考生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予以审核备案,对认为不合理录取和不合理退档的,退回高校复议。高校对省招生办公室退回的复议名单再次审阅,确定拟录取、拟退档后,提交省招生办公室。
5.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省招生办公室负责打印录取新生名册,在录取新生名册上加盖“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及领导签章,一份寄录取高校,另一份由省招生办存档备查。招生高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新生录取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印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