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释的原则
法律解释的原则一般可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其基本原则包括:
(1)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这是总的指导思想,是政治方向保证。
(2)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这是我党的思想在法律解释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3)以宪法为指导的原则。它是各项法律工作的基本法律依据。
其具体原则包括:
1)、合法性原则。即解释主体合法性、法律解释权限的合法性和解释程序的合法性三方面的 统一。(1)主体的合法性,只有哪个机关制定的法律,哪个机关或它的上级机关才有权解释 。如狭义上的立法解释只能由人大常委会来进行,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检察和最高人民法院 来进行。(2)法律解释权限的合法性。解释的主体只能在权限范围内进行解释。(3)解释程序的合法性。
2)、客观性原则。法律解释的客观性,其实质是一种客观标准,包括:立法者原意,成文法字里行间的原意:公序良俗,公平正义观念等。对法律解释客观性的追求是实现法治的关键环节。
3)、合理性原则。法律解释的合理性,要求法律解释主体在解释法律的时候,进行审慎的价 值选择,社会普遍承认的法律价值观念中的理性因素应被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