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法系的文化要素:人本
中华法系是世界历史上存续时间最长、影响地域范围最广的法系之一。之所以具有这样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根本原因在于中华法系中蕴含着特别的文化因素。比较法研究大多将法系划分为三类、五类或七类这样几种类别。世界上存在如此多的法律体系,而法系的划分却仅仅总结为几种类别,其所依据的标准就是十分值得玩味的。茨威格特和克茨在其经典著作《比较法总论》中分析指出,区分法系式样的构成因素包括“一个法律秩序在历史上的来源与发展;在法律方面占统治地位的特别的法学思想;特别具有特征性的法律制度;法源的种类及其解释;思想意识因素”。这五个方面决定了各个法系本身,研究者按照不同法律秩序所具有的区别标准将其归入某一法系。也就是说,一国法律体系能够代表某种法系,在形式上看是其在相当一段历史时段中影响、带动了一定区域、国家的法律制度,而根源则是因其具有特别的法学思想以及背后形成体系的思想意识因素。
中华法系是世界历史上存续时间最长、影响地域范围最广的法系之一。之所以具有这样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根本原因在于中华法系中蕴含着特别的文化因素。比较法研究大多将法系划分为三类、五类或七类这样几种类别。世界上存在如此多的法律体系,而法系的划分却仅仅总结为几种类别,其所依据的标准就是十分值得玩味的。茨威格特和克茨在其经典著作《比较法总论》中分析指出,区分法系式样的构成因素包括“一个法律秩序在历史上的来源与发展;在法律方面占统治地位的特别的法学思想;特别具有特征性的法律制度;法源的种类及其解释;思想意识因素”。这五个方面决定了各个法系本身,研究者按照不同法律秩序所具有的区别标准将其归入某一法系。也就是说,一国法律体系能够代表某种法系,在形式上看是其在相当一段历史时段中影响、带动了一定区域、国家的法律制度,而根源则是因其具有特别的法学思想以及背后形成体系的思想意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