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了请病假,公司应该怎么给你发工资?
按照最低工资标准80%发?不对!按照公司自己定义的病假标准发?也不全对!
原则上应该尊从如下规则:
假期抵扣使用上:企业可与员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等假期,先开始抵扣年假及其他调休类假期、然后开始抵扣其他病假和事假。 小细节:如果不想这次扣自己的年假,可以选择不抵扣自己的年假。但是不和你协商直接抵扣了你本来的年假一定是不对的。
工资支付上:按医疗期付工资。很多人对医疗期的病假工资不太熟悉(每个省份的规定不同,可以拨打12345咨询当地的最新政策) 以浙江为例。
(1)《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2017年5月1日起实施)第17条:
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未付出劳动的,企业应当支付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2)浙江省劳动厅《关于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浙劳险〔1995〕231号)第二条:
①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假工资。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为本人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物价生活补贴,下同)的50%;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本人工资的60%;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为本人工资的70%;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80% 。
②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按其连续工龄的长短改发疾病救济费。其标准为: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为本人工资的40%;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为本人工资的50%;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为本人工资的60%;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70% 。
细节补充说明:关于(1)、(2)两条看似不一样的规定,细节点如下:
1、如果医疗期工资小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惯例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果医疗期工资较高,则发医疗期工资。惯例为取这两个的最高值发放当月工资。
2、另外关于此点的严谨说明,不同省份不同年份的经商环境不同,劳务关系本质为民事协商关系,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沟通很重要。请务必咨询当地人力社保机构后进行方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