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2〕1号)要求,现就我省开展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23年4月15、16、22、23日举行。具体安排为: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4月15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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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
4月16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其他118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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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知识 |
4月15、16、22、23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0:45-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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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
14:00-1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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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能力 |
16:15-17:45 |
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考试日期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报名审核
(一)考生报名。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在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2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s://www.21wecan.com/),按报名须知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下载打印《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
(二)现场确认。考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及现场确认(注:考生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均须使用A4纸)。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出具正式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聘用证明表(附件1)。
2.《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核实加盖印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4.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考生,还须提交本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执业资格准入的专业必须同时提交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2022年已参加过本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报考信息未发生变化,网报后自动确认,无须提交资料。
6.一线人员报名还需提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抗疫表现情况》(附件2)和单位出具的正式文件。
三、缴费
今年我省采取网上缴费方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2月17日至28日期间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考试。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信息。考生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确认信息表签字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二)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2023年4月6日至23日期间,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查询考试成绩。
(四)考点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