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专接本考试唐山师范学院考点
考生应试须知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
一、本考点设在唐山市建设北路156号唐山师范学院大学道校区南院,考生须从南院正门口入校,7月10日早上7:00开始组织考生进入考点。
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试当天学校实行交通管制,社会车辆不得进入学校,所有考生应提前下车步行进入学校。考生可提前一天到考试地点熟悉交通线路,但不得进入学校。考场分布图以及考区平面图均在学校门口张贴,供考生查阅。
三、考生入校时,须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彩色打印的“河北健康码”等证件,并接受体温检测。考生在接受检查时,应自觉排队并保持1米间距。所持“河北健康码”为红色的考生,应提前与考点联系。学校将体温超过37.3℃和“河北健康码”为红色和黄色的考生统一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未出示“河北健康码”,不得入校考试。中高风险地区来冀人员,需接受2次核酸检测和1次血清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方可参加考试,进入学校时需向工作人员出示检测结果。
四、按照防疫要求,考生进入校园后必须全程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需摘下口罩,核验完后要立即戴上。
五、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场信息,参照校门口公布的考场安排表和考场平面图,到2、3号教学楼之间等候入场图像验证。1-40场考生在2号楼考试,41-92场考生在3号楼考试。考生进行图像采集时,须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同时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图像采集,不经图像采集入场者,考试成绩无效。考生在入场验证时,应自觉排队并保持1米间距。
六、考前遗失来不及补办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的考生,应在进入考场前填写“考生未带或途中遗失身份证参加考试承诺书”,由学校开具“允许考生入场通知单”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及时补办相关证件并按承诺书要求交学校复核。
七、考生每次进入考场时,应接受安全检查,一律不得将手机、电子手表(手环)、蓝牙耳机、计算器、电子词典及其它电子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一经发现,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
八、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九、考生按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查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要全程佩带口罩。
十、所有考试科目的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在答题纸上,且必须在指定的题号答题区域作答,未在指定题号答题区域作答的,分数无效。未用指定类型和颜色笔作答或同一张试卷的主观题部分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颜色笔作答的,试卷无效。考生自带考试指定的文具用品。
十一、除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按要求填写(用钢笔或签字笔)或填涂(用2B铅笔)有关项目外,不得在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十二、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进入考场的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退场。
十三、公共课考试实行一次发卷,一次收卷,即考试开始时所有试卷一次发放,待全部考试结束后统一收卷。
十四、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应先举手,经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提问。对试题内容有疑问时,不能向监考人员询问。
十五、答案必须做在指定位置上,做在其它位置无效。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使用涂改液更改答案,否则,扣除所涂改考题的分数。
十六、考试中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偷看、抄袭或让他人抄袭,不准携带或使用手机,不准夹带有文字内容的材料,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
十七、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必须立即停笔,将试卷、答题纸反扣在桌面上,在原位坐好。待监考教师将试卷、答题纸收齐,核对无误,宣布可以离场后,方可起立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分楼层按从低层到高层的顺序,错时分批迅速有序离场。隔离考场考生应最后离场。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考生离场后,不得在考场及其周围逗留。
十八、为节省下午场次考试的入场时间,建议考生自行携带简餐(如面包、鸡蛋、火腿肠、矿泉水等)应考,中午在校园内用餐,以免再次进入校园时重新进行体温检测。
十九、省教育厅考试违规违纪举报电话为:66005137(考试当日8:00-18:00),0311-66005133(工作日8:30-17:30)。
二十、替考者、被替考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在学阶段学籍并移送公安部门。
二十一、考试成绩查询及填报院校志愿时间以河北省教育厅通知为准,考生须及时关注河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jyt.hebei.gov.cn)和河北省专接本考试管理系统(zjbks.he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