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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构变动单位档案处置方案

[日期:2022-03-13]   来源:河北专接本考试网--河北专接本考试报名/成绩查询  作者:河北专接本考试网--河北专接本考试报名/成绩查询   阅读:0[字体: ]

  (一)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和市政府财贸办公室(挂市经济贸易局牌子)档案分别作为一个全宗,由市商务局代管三年后移交市档案馆;市商务局档案另设全宗。
(二)原市企业发展局档案作为一个全宗,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代管三年后移交市档案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档案另设全宗。
(三)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分别作为一个全宗,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三年后移交市档案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另设全宗。
(四)原市文化局档案作为一个全宗,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代管三年后移交市档案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档案另设全宗。
(五)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加挂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牌子)档案设新全宗。
(六)原市广播电视局档案作为一个全宗,由市广播电视台代管三年后移交市档案馆;市广播电视台档案另设全宗。
(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市口岸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延续原档案全宗。
(八)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分别延续原档案全宗。
(九)市交通运输局延续原市交通局档案全宗。
(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自2011年起不再设立单独全宗,原档案作为一个全宗由市政府办公室保存三年后向市档案馆移交;新形成的档案归入市政府全宗。
(十一)原市粮食局档案作为一个全宗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保存三年后向市档案馆移交;粮食办公室的档案归入市发展和改革局档案全宗;市发展和改革局档案延续原全宗。
(十二)市政法委、市司法局、市畜牧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档案延续原全宗。
(十三)凡能以本单位名义发文,有独立的财务、人事管理权的副局级单位档案,一般应单设全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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