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考生:
为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含2023年春季毕业的高职(专科)扩招生)。
(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地为河北省,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入伍时为普通高职(专科)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的2022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及2023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其中,符合条件的2023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参加2023年或2024年普通专升本,且仅可参加一次。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二、资格审核及网上报名
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所有考生(含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于2023年2月12日9时-15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ebeea.edu.cn),进入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下同)注册相关信息,接受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我校负责审核本校报考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籍信息、照片信息、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等信息,要求学生核对确认本人所填报信息,确保考生报考信息真实准确。
(一)资格审核
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网上注册相关信息后,系统将对其信息与学籍数据进行审核比对,通过审核并经考生本人确认后,即可获得报考资格。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含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网上注册相关信息后,由我校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即获得相应报考资格。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需于2月11日前向我校学生工作处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复印件各1份,考生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下同):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基层项目服务证书。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请于2月11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02933381@qq.com。后续如有面审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邮箱回复。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基层项目服务证书等佐证材料照片。
2.原建档立卡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原建档立卡考生需于2月11日前向我校生源所在系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局(办)提供的证明或国扶系统查询界面截图并打印后加盖县级及以上乡村振兴局(办)公章〕。具体要求待生源系通知。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等佐证材料照片。
3.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3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需于2月11日前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本人身份证、退出现役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专科毕业生除外)。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请于2月11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02933381@qq.com。后续如有面审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邮箱回复。为了便于该类考生沟通,请加入QQ群咨询相关事宜,QQ群号:674136493。
毕业于我省普通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向我校主管部门提出报名申请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成招部。
若2023年春季退役大学生士兵暂未获得退出现役证,须提交承诺书(详见附件),待获得退出现役证后,及时提交我校审验(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的,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成招部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退出现役证(或承诺书)、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佐证材料照片(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上传相关证书佐证材料照片)。
2月12日-17日,我校对上述三类考生填报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验,通过资格审核的在学校网站于2月18日至24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期间会公布本校举报电话并及时受理举报事宜。省教育考试院成招部对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填报信息及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验,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二)网上报名及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各类考生于2月26日9时至3月2日17时登录系统(登录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为考生网上注册时设置的密码),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2月25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招生计划)、填报相关信息。
考生确认提交信息后,系统将对其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进行对应性检查,审核结果将通过系统反馈,审核通过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如系统审核不一致,由我校进行审核,具体审核要求和提交资料待相关系通知。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修改相关报考信息。确认提交后,考生报考信息不得修改。未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无效。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
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冀发改公价〔2021〕1638 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为:艺术、体育类每生120元,其他类每生100元。已进行网上交费的,不予退费。
为保证本科阶段的培养质量,根据专业相通性原则,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与专科专业大体对应(相同或相近),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表演相关专业)、体育类、医学类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不得跨科类或跨专业报考。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和国家《护士条例》有关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的考生,原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保持相同。
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则上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三、考试组织
(一)考试内容
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专升本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两部分。考生可于2月25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公共文化考试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说明。
公共文化考试分为文史、医学、理工、经管、农学、艺术、体育、外语八类。文史、医学类专业考政治、英语;理工类专业考高等数学(一)、英语;经管、农学类专业考高等数学(二)、英语;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英语;外语类专业考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政治各科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时间60分钟。
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综合课。文史、医学、理工、经管、农学类专业满分300分,外语、艺术、体育类专业满分240分。外语类专业不进行口语、听力测试。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专业理论与专项(术科)测试成绩原则上各占50%。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公共文化考试,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公共文化考试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
(二)考试时间
公共文化考试安排在4月22日上午进行,分两个考试单元。其中:英语科目考试时间为8:30至9:30;政治、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科目考试时间为11:00至 12:00。
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安排在4月22日下午进行。其中,文史、医学、理工、经管、农学、外语、体育类考试时间为14:30 至17:00;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为14:30-(具体结束时间详见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通知公告)。
艺术、体育类专项(术科)测试时间及地点由相关考点院校自行确定,并提前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三)考试地点
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公共文化考试及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安排的考点进行,考生可于4月15日至22日登录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准考证等规定材料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四、成绩复核
为确保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考生成绩公布后,如对成绩有异议,可申请成绩复核,具体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五、志愿填报及录取
2023年我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成绩公布后填报院校志愿的方式,即考生先行选择报考专业参加考试,成绩公布后达到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按“专业+院校”模式填报该专业(联考专业)所包含的院校志愿。
(一)志愿填报
上线考生及参加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管理系统(具体时间详见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按报考专业(联考专业)填报10个院校平行志愿。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1个院校志愿。
(二)录取
按照上线考生(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退役大学生士兵依据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考查结果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由招生学校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其缺额计划与新增招生计划一并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一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考生须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要充分认识做好普通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考试安全责任,全力保障考试安全平稳。各市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实施、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稳定、做好考试疫情防控、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各市要全面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分工,逐级压实责任。
(二)强化疫情防控。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最新举措,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精准、因地制宜完善组考防疫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落细防疫要求,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三)强化考务管理。各市要严格执行考务管理规定,合理设置考点考场,加强考务人员工作培训,提高监考人员履职尽责能力。要将防范手机舞弊作为组考重点,所有考场配备金属探测仪、5G信号屏蔽器等防作弊设备,确保考生考试期间可能出入的场所和区域信号屏蔽全覆盖。要发挥监考员、视频监考员“双监考”作用,考试全程密切监视,严查违规违纪行为。
(四)强化试题安全。有关高校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命题工作领导小组,优化命题教师构成、严格人员选聘,合理把控难度区分度,提高命题质量。普通专升本考试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在本科目考试启用前属机密级国家秘密。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及我省相关规定,落实安全保密责任。要在符合要求的保密印厂印制试卷,采取人技联防、一岗多控等手段,强化试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等全流程监管,确保试题试卷安全。
(五)强化信息安全。各有关高校要建立完善数据安全审查监管、应急处置等制度规范,构建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增强信息保护意识,提高信息保护技术能力,加强对涉考相关信息的保护。各高校要对本单位工作中收集和产生的考试相关数据和数据安全负责,围绕数据收集、存储、使用、传输、提供、公开等环节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强化对数据被攻击、窃取、泄露的监测、预警、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数据安全。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高校要认真做好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特别是要加大对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报考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本单位网站,大力宣传普通专升本招生政策。各市、各有关高校要大力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教育,结合《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等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宣传,提醒考生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
附件
2023年河北省普通专升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
报考承诺书
本人 ,身份证号: ,于2023年春季退出现役,符合 2023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条件。因报名资格审核期间,暂未获得退出现役证,现申请继续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并承诺以下事项:
1.本人已阅知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的相关规定,保证本人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条件。
2.待获得退出现役证后,及时提交生源学校审验(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的,向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成招部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
3.保证本人提供的各项材料真实、有效。
后续如因提交材料不符合资格审核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将被取消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报考资格,也不能再以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身份报考,由此产生的后果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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